離開菲律賓後,我們的下一站是中國,老闆們對這個行程非常"戒慎恐懼",因為這次劇團的主要幹部都沒有在大陸巡演過,為了讓我們了解大陸市場的"獨特性",加強我們的"憂患意識",這家公司的 President、GM(General Manager)、上海分公司的經理,還有之前派去大陸了解狀況的專員,通通在菲律賓集合,一大早找了我老闆、我、舞監還有Head Carpenter,在飯店lobby咖啡廳開會,會議目的是讓我們對於中國巡演的現狀跟可能遇到的問題有基本的認識,然後再三強調我們(劇團管理組) 落地後的重點工作。

從老闆們談話的神情,可見他們對此行的戒慎恐懼,對他們而言,中國是一個不重視合約,不重視承諾的地方,有些地方簽約時甚至連看都不看,為什麼? 因為對他們來說,合約約束不了他們,他們要怎麼作,不是憑老外一紙合約就可以作主的,到了內地,得看他們規矩,所以President一開口就說:「在中國,你們可能會要什麼沒什麼,他們之前可能會說好好好,答應要給什麼,可是到現場卻什麼都沒有,他們不重視合約,有時候簽約時根本就是閉著眼簽,所以你們可能會要 一直重複地去跟對方要需要的東西。」 此外,President很擔心技術問題,還有當地的技術人力素質,她跟我們head carpenter再三耳提面命,要他在中國時直脾氣要收斂一點,不然在中國隨便發火,可能會造成不良的負面影響。

我們簽的合約是中英文版,擔心兩種版本內容會有差錯,老闆們又看不懂中文,所以President要我老闆一拿到合約後,一定要給我看,檢查一下翻譯有沒有問題。

不過談到此行,老闆們最擔心的問題是什麼,那就是我們整團的簽證了,老外們行前通通都在馬尼拉辦Z簽證(工作簽證)[1]入境,香港人有自己的入境證,台灣人就在馬尼拉的中國領事館辦台胞證加簽,但是我們還有一群烏克蘭籍的樂手要到中國來跟我們會合,這群烏克蘭籍樂手是老外為了中國巡演特地請的,因為不是每一個內地城市都可以找到水準夠的樂團合作,為了演出順利,我們自己找了一批烏克蘭樂手來助陣,這些人的簽證還沒有到手[2]。Z簽證持有者必須在入境後三十天內 將簽證轉換成臨時居留證,而這就是我們一行到中國的重頭戲。

要將Z簽證換成臨時居留證必須要經過一定的程序[3],其中有一條最讓老外頭大就是--健康檢查。這健康檢查不是只有量量身高、體重跟血壓,還要抽血、作 X光等等,一聽到要被抽血就頭皮發麻。行前老闆知道我們到中國去申請簽證會被要求抽血,檢驗有沒有愛滋病,擔心中國內地的醫療衛生,老闆們出錢讓我們在自己居住地先找家醫院驗血取得證明,但是這證明在中國並不被承認,他們要求必須在他們認可的檢驗中心進行檢查才可以,所以之前出的檢驗費是白花了。

對老外而言,抽血茲事體大,為了避免團員驚慌,老闆們正在透過管道企圖避掉健康檢查這一關,不過對方也還沒有肯定的答案,因此這就變成了Company Management抵達大陸後的第一項重大任務。

整個會議下來,大家的表情都有點僵硬,好像要去的地方是恐怖的地獄,老闆們的目的是要我們繃緊神經,他們的目的達到了,而老闆們請我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大陸市場,因為我會講中文,在大陸不會講中文很多事情很難辦,所以我的任務跟責任在中國會加重許多,但是我也是第一次到中國巡演,心中除了有點擔心,好像還有點興奮跟期待,早就耳聞在中國演出五花八門的幕後故事,到底有多難搞,我很想親手過招,當然後來中國也沒讓我失望。

在中國所有巡演城市中,老闆表明最擔心的城市是北京,除了場地問題外,他們最擔心的應該是人的問題。尤其不久前另外一齣知名音樂劇才去上海跟北京演出,他們在北京遇到了相當誇張的暴亂事件,而該團的一位技術人員恰巧是我老闆的朋友,他在結束北京演出後就飛來馬尼拉探我老闆的班,順便跟我們分享他們的驚魂記,我老闆越聽越擔心,對中國演出也更加擔心。

所以,我們就在老闆們的重點指示下,接下任務清單:
1. 一落地,必須立刻著手進行全團簽證事宜,盡力避掉健康檢查。
2.中英合約要仔細檢查。
3.不要替中國演出商代墊任何費用,以免日後對方不認帳,增加索討的困難。
4.演出商定時該給的現金,當天一定要拿到,不能藉故拖時間。
5.GM說在中國發脾氣可能招致反效果。President反對,她認為遇到問題時該argue還是要argue。
6.中國講究人際關係的connection,多經營connection對合作很重要。

不過,中國城市這麼多,演出商也百百種,我並不認同一竿子打翻整條船的意見,在水平不高的城市也有水平高的演出商;水平高的城市,也會有水平不高演出商,就算演出商水平還不錯,也難免會遇到水平參差不齊的員工。

老闆們的耳提面命雖然是出自好意,但是也造成了團員們對中國不信任的預期心理,導致在中國前期雙方溝通的隔閡,再加上文化差異,還有老美不自覺的自以為是,讓我們在中國的確是挺轟轟烈烈的。老美有時不管當地法規,要的東西一定要要到,沒要到就要跟對方吵到有,要別人尊重卻不尊重別人,我有時夾在中間,特別尷尬,我是為老美工作的亞洲人,不許中國人欺負老美,但也不想替老美欺負中國人,有時老美太無理,我也會跟老美吵,如果不論是非,沒有也要硬ㄠ到有,要欺負亞洲人前也先想想,我也是亞洲人。

接下來,我就要講到在大陸的經驗了,有些地方我還在思考有沒有更好的作法,所以歡迎大家加入討論,給點意見。

[1] Z字簽證是工作簽證,持證者入境中國後必須在30日內申請轉換成臨時居留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對Z簽證的說明如下:

工作簽證(Z字簽證):發給來中國任職或就業的人員及其隨行家屬,以及來華進行商業演出的外國公民。根據不同情況,申請人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就業許可證書由中國聘雇單位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部門申請辦理),或常駐中國代表證書和被授權單位的簽證通知函電,文化部或省級文化廳(局)批准函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外辦簽證通知等相關材料。


[2] 烏克蘭人在中國的紀錄很差,不是逾期滯留,就是在中國從事非法交易,尤其又以女性為甚(賣淫),因此烏克蘭人要申請長期的工作簽證比較麻煩。我在廣州時, 經紀公司就跟我說之前他們接待的另外一團音樂劇也是請了烏克蘭人,他們當時要辦臨時居留證,護照拿去入出境管理處,官員一看到是烏克蘭護照,看都不看就否決,後來他們簽證到期了也沒有去辦延長,直到出境時被查出來,被罰了一大筆錢才順利出境。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三章居留第十六條明訂:
持標有D、Z、X、J-1字簽證的外國人,必須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到居住地市、縣公安局辦理外國人居留證或者外國人臨時居留證。上述居留證件的有效期即為准許持證人在中國居留的期限。外國人居留證,發給在中國居留1年以上的人員。 外國人臨時居留證,發給在中國居留不滿1年的人員。 持標有F、L、G、C簽證的外國人,可以在簽證注明的期限內在中國停留,不需辦理居留證件。

第三章第十七條 外國人申請居留證件須回答被詢問的有關情況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交驗護照、簽證和與居留事由有關的證明;
(二)填寫居留申請表;
(三)申請外國人居留證的,還要交驗健康證明書,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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